2018年1月-2018年6月超市物资---牛奶冲调类商品供应商招标
招标品类
牛奶冲调类商品 |
超市里可以售卖的常温牛奶、低温牛奶、奶粉、麦片、芝麻糊等商品 |
招标范围
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—2018年6月超市商品牛奶冲调类商品供应服务。
招投标时间
投标时间:2018年1月11日---2018年1月13日:开标时间:2018年1月13日14点
招标金额
年采购额800万,本次招标采购数量按照半年采购量进行核算
招标产品质量标准
按照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,具体要求见标书文件。
招标供应商资质要求
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的代理商,同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编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)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,企业法人身份证、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(非法人竞标时需提供)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及主要合作单位名称、年销售额、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或保证书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复印件,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。
投标费用
投标人须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在投标前到招标人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(可电汇至华鼎财务,开户行及账号:中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62557526873),方可进行投标。未中标供应商招标结束一周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,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,差额部分在签订合同时补齐。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,以原缴款方式返还中标单位(不计利息)。
招标供货要求
"1、投标人有充足的货源,并能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数量、质量、供货时间等要求及时供货到位。
2、投标人承诺无条件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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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货地点
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库及指定送货地点。
结算方式
"1、按招标人的财务规定,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,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或账期月结30天。
2、供货商需提供与配送货物等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3、中标单位所提供结账发票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,否则不予结算,所造成后果自负。
"
投标报价
"1、所有投标报价应包含标的物的生产、包装、运输、保险、装卸、检验、税金等的一切费用。
2、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。
3、中标人合同期内所供物资的价格必须保证低于市场行情的批发价,且在正式供货的90天内,保证质量、规格不变的情况下以本次投标报价的价格作为价格上限给予定价,而当遇到市场行情下跌时,必须随行情下调。
4、此次报价中,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。
"
5、投标人需要在网站上手动输入商品报价单(条码、名称、价格等)